San Leandro Unified School District传统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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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化教育计划 (IEP)

什么是个性化教育计划(IEP)?

个别化教育计划(IEP)是一份书面教育方案陈述,旨在满足孩子的个别需求。每位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孩子都必须有一份 IEP。

IEP 有两个主要目的:

  1. 为您的孩子设定合理的学习目标
  2. 说明学区将为您的孩子提供哪些服务

特殊教育流程步骤

  1. 认定与识别
  2. 评估
  3. 特殊教育资格
  4. 个别化教育计划 (IEP)
  5. 重新评估

认定与识别

有许多迹象可以表明您的孩子可能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有些障碍会影响听力或视力。其他障碍可能会影响言语或沟通技能。还有一些障碍可能不太明显,但仍然会影响学习。

如果您孩子遇到困难,学校可能会首先建议采取一些干预措施,例如召开 SST 或 COST 会议。

学生成功支持团队 (SST)

根据加州教育法典第 56303 条,学生成功团队 (SST) 属于普通教育职能范畴。当家长和/或教职员工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学生在学习、语言获得、行为和/或情感需求方面未能得到满足时,便会召开 SST 会议。该会议的目的是为家长和学校工作人员提供一个机会,以便与各类专业人士交流顾虑与想法,并制定策略来帮助学生满足其所需领域的支持。如果学生对普通教育环境中实施的初步干预措施没有积极反应,SST 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进展不足的原因并确定后续步骤。需要注意的是,SST 流程的一个可能结果是转介进行特殊教育评估。

服务协调小组 (COST)

服务协调小组(COST)是 SLUSD 内部的一项普通教育项目职能。它是一个学习支持架构,将学校各处的支持服务提供人员聚集在一起。COST 负责开发和监督各种项目及资源,以加强有助于学生成功的预防和干预措施。COST 专注于转介的学生,并协调相关项目和服务以促进他们的学业成功。该小组遍布全区各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校均须遵循 COST 转介流程。

评估与重新评估

每位转介接受评估的儿童都会获得全面且个别的评估,以确定残障领域、确定资格并评估其教育需求。评估信息为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IEP) 或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 (IFSP) 提供依据,以确保该学生获得免费且适宜的公共教育 (FAPE)。

初次评估

在确定特殊教育服务的资格之前,合格人员会对学生的教育需求进行个别评估。

三年期重新评估

一旦符合获得特殊教育服务的资格,每位学生至少每三年重新评估一次,但每年不超过一次。如果在审查学生记录后,无需额外数据即可确定资格或教育需求,除非家长提出要求,否则学区无需进行正式评估(加州教育法 EC 56381)。三年一次的重新评估目的包括:

  1. 责任评估。重新评估会分析学生 IEP 的有效性,包括对学习进展的审查。数据可能包括成绩、学校纪律记录、基于课程的测评、基于常模的测评以及任何以往的评估数据。如果缺乏进展,将促使对 IEP 进行调整(课程、教学技巧、行为策略或教育环境),或对残障的性质重新进行评估。
  2. 规划。评估信息用于确定是否需要修改特殊教育服务,以帮助孩子达到年度目标并酌情参与普通课程。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行为表现、当前技能水平和沟通能力。必须针对未来的需求制定规划,尤其是在孩子教育计划的过渡阶段。过渡规划涉及资格标准、社区生活技能、职业培训和/或高等教育规划。
  3. 资格。在以下情况下进行全面重新评估:
    1. 家长或教师针对疑似有残疾的领域申请评估
    2. 孩子可能不再有需要特殊教育或相关服务的残障情况
    3. 孩子可能有资格获得其他相关服务
    4. 孩子未取得学业进步

资格条件

如果个别化教育计划(IEP)团队根据评估结果认定,学生的障碍程度需要接受《教育法典》授权的一种或多种计划方案中的特殊教育,则该学生符合特殊需求个体的资格。IEP 团队必须考虑与该学生相关的所有现有数据。任何单一分数或测验组合分数都不得作为确定学生是否符合特殊教育资格的唯一标准。如果决定性因素是缺乏阅读或数学教学,或是英语能力有限,则不能认定该儿童患有残疾。

在确定特殊教育资格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1. 该学生是否符合残障人士的资格标准?
  2. 残疾的严重程度是否对学生的学业成绩产生不利影响?
  3. 该学生是否需要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才能获得免费且适当的公立教育?

被诊断患有阅读障碍、注意力缺陷障碍 (ADD) 或注意力缺陷/多动症 (AD/HD) 的学生,如果他们同时符合某一残障类别的资格(如特定学习障碍、其他健康损害或情绪障碍),则可能有资格获得特殊教育服务。

根据《残疾人教育法案》(IDEA),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学生可能有资格接受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

IDEA 残障类别

  1. 自闭症
  2. 盲聋
  3. 耳聋/听力障碍
  4. 情绪障碍
  5. 听觉障碍
  6. 智力障碍
  7. 多重残疾
  8. 肢体伤残
  9. 其他健康障碍
  10. 特定学习障碍
  11. 言语或语言障碍
  12. 创伤性脑损伤
  13. 视力障碍

个别化教育计划 (IEP)

个别化教育计划 (IEP) 是一份针对每位有特殊需求个体的书面陈述,根据州和联邦法律制定、审查和修订。

IEP 会议

  • 当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IEP 团队将召开会议:
  • 学生接受正式评估
  • 拟启动、变更或终止学生的安置或教学
  • 学生未达到预期的学业进步
  • 家长或教师要求对 IEP 进行审查
  • 至少每年审查一次 IEP
  • 至少每三年重新评估一次特殊教育资格
  • 如果已有特殊教育安置的学生从特殊教育本地规划区 (SELPA) 以外的学区转入 SLUSD,则在 30 天内完成
  • 在收到家长签署的评估同意书后 60 天内
  • 作为与残障学生停学/开除相关的纪律处分程序的一部分